

衡鐵運校[2017]09號
為了及時發現教學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,檢查和評價教學工作,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,促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,決定成立衡陽市鐵路運輸職業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。
一、組織機構
(一)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由校長、主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和與教學工作有直接聯系的科室負責人組成。
(二)教學工作委員會由校長任主任,分管教學的校領導任副主任,直接從事教學工作、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為成員。
(三) 教學工作委員會設立秘書處,負責處理教學工作委員會日常事務。秘書處工作常設教務科,教務科科長兼任秘書長。
二、工作職責
(一)宣傳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;
(二)為學校實施重大教學改革舉措、制定與修改專業建設與發展規劃、人才培養方案、教學重點項目建設方案提供咨詢指導;
(三)為學校教學工作制度、人才培養方案、教學重點項目申報材料提供論證與修改意見;
(四)審查、考核、評估各校區教學質量;
(五)受理并仲裁教學工作中因文件精神理解與執行、工作職責、工作流程等產生分歧所致的爭議;
(六)負責每學期基礎課和專業課教材的審核和征訂;
(七)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人員組成
(一)組成人員主要來自二個方面,一是直接從事教學工作、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;二是懂教學工作、有工作專長的教學工作人員。任期兩年。
(二)教學工作委員會成員。
主 任: 廖文銀
副主任: 王軍 凌利
秘書長: 李振軍
副秘書長: 唐健常
成 員: 李振軍 唐健常 唐盼 馬鵬飛 彭觀仞 肖梅芳
周敏 吳智賢劉平 楊燕 胡亞克 聊高成 汪浩寰 唐玖
四、工作制度
教學工作委員會每學期定期召開兩次全體會議,時間在開學初和期末。教學工作委員會不定期舉行主任、秘書長會議,可指定有關成員參加,研究和解決需要處理的重大事項。
附件:衡陽市鐵路運輸職業學校章程
衡陽市鐵路運輸職業學校
2017年11月30日
衡陽市鐵路運輸職業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章程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教學改革,根據學校管理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校的實際,學校成立教學工作委員會。為規范教學工作委員會的工作行為,有效地開展教學工作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是學校教學工作咨詢指導機構,為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供決策咨詢和業務指導。
第二章 組織機構
第三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由校長、主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和與教學管理有直接聯系的科室負責人組成。
第四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由校長任主任,分管教學的校領導任副主任。教務科、學生科主要負責人和校教師代表為成員。
第五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設立秘書處,負責處理教學工作委員會日常事務。秘書處工作由教務科兼理,教務科科長兼任秘書長。
第三章 工作職責
第六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履行如下職責:
一、宣傳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。
二、為學校實施重大教學改革舉措、制定與修改專業建設與發展規劃、人才培養方案、教學重點項目建設方案提供咨詢指導。
三、為學校教學管理制度、人才培養方案、教學重點項目申報材料提供論證與修改意見。
四、審查、考核、評估各校區教學質量。
五、受理并仲裁教學管理中因文件精神理解與執行、管理職責、管理流程等產生分歧所致的爭議。
六、負責每學期基礎課和專業課教材的審核和征訂。
七、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第七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履行工作職責確有必要時,經主任或副主任批準,可聘請委員以外的校內外專家提供咨詢服務。
第四章 工作標準和工作流程
第八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實行主任負責制,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,由受托副主任主持教學工作委員會工作。
第九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,原則上每學期召開二次定期會議;根據工作需要,經主任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十條 根據工作需要,教學工作委員會可召開擴大會議,參會人員由秘書處提出并報主任確定。
第十一條 因故不能召開教學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時,可由秘書處提出建議方案并報主任、副主任決定相關事項;并由秘書處在下次教學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上予以通報。
第十二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聘請專家提供咨詢評審服務時,由秘書處提出建議并報主任批準后,可適當給付咨詢評審費,所需經費從相應工作的專項經費中支付。
第五章 附則
第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在教學工作委員會。
第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