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目標
堅持“糾建并舉、標本兼治”的原則,依據《國家職業教育改 革實施方案》(國發〔2019〕4 號)《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》(教職 成〔2010〕12 號)《關于印發技工院校設置標準(試行)的通知》(人 社部〔2012〕8 號)《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教 職成〔2010〕9 號)《中等職業學校管理規程》(教職成〔2010〕6 號)《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》(教職成〔2016〕3 號)等文件 和湖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“六條禁令”有關要求,對 2016 年 9 月以來全市中等職業學校(含普通中專、職業中專、職業高中、成 人中專、技工學校和舉辦了中等職業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、技師學 院,以下簡稱中職學校)招生辦學行為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,嚴 查違法違規違紀問題,問責失職失責行為,建立健全管用的長效機 制,確保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,努力營造風清氣 正的職業教育發展環境。
二、工作重點
(一)重點對象
1.存在違法違規招生辦學行為的中職學校及相關人員;
2.存在向中職學校收取、索要與招生相關費用行為的初中生源 學校及相關人員;
3.擾亂中職學校招生秩序的社會中介組織及相關人員。
(二)重點問題
1.違法違規招生:(1)中職學校違規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人員 招生;(2)向生源學;蚶蠋熤Ц墩猩M、勞務費、推薦費等;(3) 提前招收初中未畢業學生;(4)發布虛假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,在 辦學性質和層次、招生專業、文憑發放、畢業生就業等方面虛假承 諾或欺騙學生;(5)超計劃招生;(6)初中生源學;蚶蠋熞“進 場費”“宣傳費”“推薦費”“贊助費”“勞務費”“信息費” 等名義, 違規向中職學;蛘猩藛T收取、索要與招生相關的費用。
2.違規聯合辦學:(1)中職學校違規掛靠其他學;蛞月摵限k 學名義舉辦護理、學前教育等專業;(2)與普通高校、國家開放教 育、成人高校等聯合辦學,組織中職在校生套讀專科、本科層次學 歷教育;(3)未經省教育廳批準,擅自開展中高職銜接培養;(4) 以校企合作辦專業為名,違規向學生收取學費、實習費、實訓費、 技能培訓費、校企合作費、職業資格或技能證書培訓費等。
3.學籍管理違規:(1)中職學校通過虛假注冊學生學籍或雙重 注冊學籍冒領、套取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;(2)不按時如實上報學 籍異動信息,或虛報學籍;(3)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、不具備 辦學條件的辦學機構以中等職業學校名義招生并注冊學生學籍,或 不具備辦學資質的辦學機構在中等職業學校掛靠招生并注冊學生學 籍;(4)將普通高中或普通高校學生注冊為中職學生學籍;(5) 將普通高中學籍轉入中職學籍但學生仍在普通高中就讀,或學生轉 入中職學校后繼續上普通高中課程
4.違規設置專業:(1)中職學校違規舉辦護理、學前教育等專業;(2)在專業名稱后隨意增加專業方向,如:老年人服務與管理 (護理、藥學方向)、音樂(學前教育、幼兒教育方向)等;(3)未 經批準設立國家規定目錄外專業或不規范使用專業名稱;(4)不具 備辦學條件開設相應專業。
5.違規組織實習:(1)中職學校安排一年級或未滿 16 歲的學 生頂崗實習,或安排實習時間超過相關規定;(2)通過中介機構或 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;(3)侵占、克扣學生的頂崗實 習報酬;(4)收取企業以學生實習、就業等名義支付“人頭費”、勞務費等;(5)以勤工儉學為名,組織未成年學生外出務工。
6.違規校外設點:(1)中職學校未經批準設立分校和校外教學 點;(2)以校企合作為名在企業設立教學點,或將學生全程委托給 合作企業或其他機構進行培養和管理,或將學生放到企業打工,或 以收取管理費或按比例分成等形式將學生培養任務變相轉包、分包 給合作企業;(3)不具備辦學條件下在校外租賃場地辦學。
三、工作步驟
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為 2019 年 2 月至 12 月,分四個階段進 行。(一)宣傳部署、自查自糾階段
1.成立工作機構。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、市紀委市監委駐教 育局紀檢監察組聯合成立衡陽市中職學校招生辦學行為突出問題專 項整治工作辦公室(以下簡稱市專項整治辦,市專項整治辦設市教 育局職成科)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牽頭,聯合本級人社、紀檢 監察部門,于 3 月 27 日前建立相應工作機構,細化工作責任。
2.制定整治方案。市教育局轉發省教育廳《關于開展中等職 業學校違規招生辦學專項排查的緊急通知》,組織各地、各中職學 校排查問題,摸清底子;市有關部門制定、印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進行全面部署。各地、各中職學校對照要求組織排查,并制定本地、 本校的專項整治工作執行方案。縣(市、區)和各中職學校的具體 方案于 3 月 27 日前報市專項治理辦備案。
3.全面部署宣傳。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、市紀委市監委駐教 育局紀檢監察組于 3 月中旬聯合召開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學行 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;市專項整治辦通過市級媒體、政務 網站等公布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及投訴舉報電話(市教育局、市專項 整治辦:0734—8811457;市人社局 0734— 8867093 ;市紀委市監 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734—8811350)。縣(市、區)召開相應 會議,參會人員覆蓋所轄、所屬中職學校和初中學校主要負責人、 初三班主任,各中職學校、初中學校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,部署整 治工作;利用廣播、電視、網站、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加強宣傳動員, 發布專項整治公告,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受理方式。縣(市、區) 專項整治辦匯總本地工作部署情況,于 4 月 25 日前報市專項整治辦 備案。
4.開展自查自糾。縣(市、區)教育、人社部門按照“誰主管、 誰負責;誰審批、誰負責”的原則履行監管責任,指導督促所轄、所 屬中職學校、初中生源學校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。各中職學校、 初中生源學校迅速進行自查自糾,對自查出來的問題及時梳理,分 析原因,制訂整改方案,立即開展整改。凡 2019 年 4 月 25 日前排 查發現的問題,由各地、各部門、各相關學校按照問題性質及權屬 關系自行整改處理;凡 4 月 25 日后沒有排查發現或整改不到位的突 出問題,由市專項整治辦予以督辦、問責?h(市、區)專項整治 辦匯總本地自查自糾及整改情況,于 5 月 5 日前報市專項整治辦。
(二)全面整治、規范行為階段
1.開展集中整治。市專項整治辦匯總梳理各地、各校未排查 發現或整改不到位的違法違規問題線索,按照問題性質和情節程度, 交縣(市、區)專項整治辦核實查辦,或直接現場督辦,或重點解 剖。縣(市、區)按照管理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,結合本地實際, 全面開展集中整治?h(市、區)專項整治辦要重點解剖一批問題 突出的中職學校、初中生源學校,對違法違規違紀線索查深查透, 堅持問責到位。各縣(市、區)匯總重點解剖學校名單于 5 月 27 日前報市專項整治辦備案。
2.嚴格計劃調控。市專項整治辦統籌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 計劃安排,督促縣(市、區)落實招生資質備案和招生計劃核定制 度。縣(市、區)教育、人社部門要在核實坐落地中職學校的校舍 面積、教學設備儀器、師資力量等核心辦學條件的基礎上,按照《中 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》《中等職業學校管理規程》和民辦學校年度 辦學檢查結果運用相關規定,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縣市區中職學校指 導性招生計劃管理辦法,編制 2019 年縣(市、區)中職學校招生計 劃,并于 3 月 27 日前將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報市教育局、人社局備案。要加強招生計劃執行監督管理,確保全市招生計劃調控有效,從源 頭上預防違規招生行為。
3.強化信息公開。市專項整治辦將“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 光招生信息平臺”推送到各縣(市、區)教育局、各中職學校,統 一、權威發布全市中職招生信息和市縣兩級舉報電話,其中招生信 息包括學校校名、機構代碼、學校性質(公辦、民辦)、主辦單位 (主辦者)、學校地址、招生專業、招生計劃、學習形式、學制、 收費標準、聯系電話、學校官網網址等,堅決查處違規封鎖中職招 生信息、舉報電話的地方和學校?h(市、區)專項整治辦制定完 善本級陽光招生宣傳制度機制,指導督促所轄初中生源學校嚴格按 照有關程序和要求,于 5 月 27 日前將“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光招 生信息平臺”推送給全體應屆初三學生及家長,將全市統一印制的 中職招生宣傳資料發放到每一位應屆初三學生及家長手中,確保中 職招生信息發布權威對稱、內容真實、簡潔實用。
4.實施平臺錄取。《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》明確規定:“完善招生機制,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”。從今年起,市教育局將建立健全并使用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 平臺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,于 5 月 27 日前接入并 使用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平臺,嚴格規范志愿填報、錄取批 次、調劑補錄等程序和要求。
5.嚴查違規行為。市、縣(市、區)專項整治辦要重點查處 2019 年 4 月 27 日后沒有排查整改到位或新出現的突出問題。對自 查自糾工作走過場,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、該整改的問題沒有整 改、該查處的問題沒有查處的單位和個人,一律嚴肅問責并通報曝 光。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公辦學校,要立案調查有關責 任人員并嚴肅執紀問責。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違紀的民辦學校,要 依法給予壓減招生計劃、停辦相關專業、沒收違法所得、年度辦學 檢查不合格、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。對存在失 職瀆職行為的監管部門,要立案調查有關責任人員并嚴肅執紀問責。對嚴重擾亂中職招生辦學秩序的社會中介機構和人員,要及時依法 查辦或報請公安部門立案偵辦。對今年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頂風違 法違規違紀的問題,各級專項整治辦一經發現,從嚴從重查處。對 情節嚴重、涉嫌違法犯罪的,一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?h(市、 區)專項整治辦匯總本地解剖重點學校進展情況和執紀問責情況, 于 7 月 25 日前報市專項整治辦。
(三)聯合檢查、重點督辦階段
1.開展聯合檢查。市專項整治辦從教育、人社、紀檢監察部 門抽調人員,組成若干個聯合檢查組,赴中職招生辦學亂象突出的 縣(市、區)、學校進行明察暗訪,重點檢查專項整治工作部署與 實施、重點學校解剖、中職招生信息推送、招生計劃安排與調控、 招生錄取平臺建設與使用等情況。市專項整治辦組織專門力量,對縣(市、區)和中職學校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,及時通 報檢查情況。
2.督辦突出問題。市專項整治辦及時收集、梳理、核查舉報 線索,對今年中職學校招生辦學過程中問題多發、秩序較亂且整改 不力的地方和學校,實行駐點督辦。縣(市、區)專項整治辦結合 本地實際,及時開展現場督辦和督導問責。
(四)綜合評估、形成長效階段
1.加強總結評估。各級專項整治辦、各學校認真總結、評估 專項整治工作效果,縣(市、區)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和相關報表于 12 月 10 日前報市專項整治辦。
2.完善制度機制。市教育局、人社局定期調度 2019 年陽光招 生推進情況,及時調控縣(市、區)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執行;建立 健全中職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、指導性招生計劃管理辦法等制度 文件,形成長效管理機制;建立民辦中職教育負面清單制度和退出 機制。縣(市、區)教育、人社部門要認真梳理專項整治工作成效, 完善中職學校陽光招生辦學的制度機制;建立和實施中職學校春、 秋季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視導制度;指導督促中職學校對標《中等 職業學校設置標準》,改善辦學條件,加大優質學位供給;對整改 后仍不達標的中職學校逐步壓減招生計劃直至有序退出學歷教育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認識。在全市開展中職學校辦學秩序專項整治工作, 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、全省教育大會精神,推動職業教育 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,是加強師德師風和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, 維護教育形象的必然要求,各縣(市、區)有關部門和學校一定要 提高政治站位,加強組織領導,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, 層層抓好落實,扎實有序開展專項整治工作,確保整治取得實效。
(二)明確職責。校長是中職學校的第一責任人,對陽光招生、 規范辦學等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,要進一步完善工作規范、嚴格工 作程序,切實加強對招生和學籍管理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管 理,嚴厲查處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行為,積極防范違法違規行為發 生?h市區教育、人社部門是所屬中職學校的直接管理者,要進一 步加強日常監管,及時糾正學校違規招生辦學行為,建立長效管理 機制,切實提高縣域內中等職業教育質量;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 切實加強對初中生源學校的監督管理,嚴厲打擊并堅決杜絕初中生 源學校及老師扣壓宣傳資料、誤導學生和向中職學校收受、索要與 招生相關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。縣(市、區)教育、人社部門統籌 負責坐落地中職學校設置、專業設置、民辦中職學校年度辦學檢查 等工作,對中職學校負有直接監督管理責任,要進一步加強風險意 識和底線思維,嚴格履行法定職責,及時查處中職學校違法違規招 生辦學行為,維護好轄區內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辦學秩序,為全市中 等職業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。
(三)嚴肅紀律。市、縣(市、區)教育、人社、紀檢監察部門要嚴肅工作紀律,及時查處所屬、所轄中職學校違法違規招生辦 學行為或初中生源學校收受、索要招生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,并依 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。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對中職學校違法 違規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,并視情節嚴重程度, 給予調減招生 計劃、暫停招生資格、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;對情節嚴重、影響 惡劣的違規招生辦學行為直接掛牌督辦或駐點督辦,并督導問責;對情節嚴重、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