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強教師值班力度,增強教師值班的責任心,確保學校各類財產不受損失,力爭為全體師生創造安全的校園環境,現結合本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假期值班工作制度如下:
一、值班總負責:行政管理人員。
二、值班人員:學生科、教務科、校辦(后勤人員)。
三、值班地點:值班室(行政樓一樓)。
四、值班時間
值班人員于前一日下午17:00開始至值班當日17:00結束,打卡與工作日一致。
五、值班要求
1. 值班人員要維護學校的一切財產不受損失。
2. 要按時到崗,做好交接記錄。
3. 在值班時間里值班室內要始終有值班人員,值班人員必須每隔2小時對全校巡查一遍,并作好值班記錄登記(21:00之后巡查一次,次日08:30前巡查一次)。
4. 值班期間如遇突發事件,且又不能處理解決,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。
六、處理措施
1. 值班人員要及時交接班,并交接好值班鑰匙、值班記錄本和手電。不按時到崗按遲到一次論處,每曠崗一次按曠工兩天論處。
2. 在值班期間,如因值班人員個人失職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,值班人員必須承擔相應責任。
上述內容,望值班人員嚴格遵守。如果因值班人員玩忽職守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,則由值班人員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,值班人員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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